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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传染病给人构成什么罪

贾** 江西-九江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4.30 12:36:00 369人阅读

故意传染病给人构成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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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故意将传染病传染他人,且该行为已达到危及公共安全程度的情节,构成刑律意义上的犯罪,具体而言可以归类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若行为仅引起轻微后果,针对行为人应予以刑事追究,量刑范围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反之,若引致极其严重的后果,则面临更为严厉的惩戒,刑期可能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4-04-30 12:37:0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疫区易感染的人群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二十三条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动物诊疗以及易感染动物的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活动。 人畜共患传染病名录由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二十八条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通报重大动物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与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 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条约、协定,及时向有关国际组织或者贸易方通报重大动物的发生和处理情况。 第三十七条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疫区易感染的人群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期间若有故意传播传染病的违法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会被判处至少三年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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