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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对于已经缔结了合法婚姻的人士,若其与其他异性伴侣保持着同居状态,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规。
特别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们被发现确实以夫妻的名义相互交往,那么就会构成犯罪性质的重婚罪,面临着刑事处罚。
具体来说,若有配偶之人再行结婚,或者明明知晓对方已有配偶却仍然与其结为连理,那么初犯者将会收到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处罚;对于累犯则可能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
已婚人士在与他人同居的过程中,如若另一半遭到侵犯,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换句话说,只要与他人之间以夫妇名义进行同居,无论是否经过正式的婚姻注册手续,都是有可能涉及到重婚罪的。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以及相关法律解读,重婚罪主要有两大类犯罪情形:
首先,一个人在已有合法配偶的前提下,又再次与他人进行婚姻登记,抑或是明知道对方已存有配偶,却仍决定和她(他)步入婚姻殿堂;
其次,某个人拥有配偶身份,却又与他人处于夫妻名义的同居过程中,或者明明确知对方已有配偶,仍旧选择以夫妻的名义和其共度时光。
换言之,尽管同居者可能并没有完成婚姻登记,但是他们依然有可能触犯重婚罪。
实际上,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大致包括以下几种常见形式:
1.已婚人士与第三者进行婚姻登记,同时还和另一个女性进行同样的操作,这便是所谓的双重法律婚型的重婚。
2.一位已有配偶的人,再次与其他人步入婚姻的殿堂,而且在这个过程深入甚至欺骗婚姻登记部门获取结婚证书,这也包括与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勾结,共同欺诈获取结婚证明的行为。
3.已婚人士与原来的配偶完成婚姻登记,和一个没有正式登记却又与之以夫妻名义相处的人混淆在一起生活。
这种状况便称为法律婚姻之后的事实婚姻型的重婚。
4.已婚人士和第三者既没有登记过婚姻,却在与各自的配偶和第三者之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从而涉及到双边的事实婚姻型重婚。
5.没有实际的配偶,却知晓另一人具有配偶身份,并且还与其进行已婚登记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人,便属于知晓他人已婚而涉重婚的范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4-04-18 14:20: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