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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轻伤二级有谅解书怎么判

周* 山西-太原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4.04.17 11:51:11 369人阅读

寻衅滋事轻伤二级有谅解书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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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第二百九十三条指出:
“任何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破坏社会秩序的人均会遭受严厉制裁:
(一)毫不顾忌地对他人实施殴打,且情节极其恶劣;
(二)肆意追逐、拦截、侮辱、威胁他人,情节恶劣至极;
(三)强行劫取、占有或者任意损害、占用公共财产,情节严重;以及(四)在公共场所制造喧哗和骚动,导致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如果纠合他人多次实施这些非法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可以附加罚金。
而对于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接受惩罚的法律条款:
“对他人人身造成伤害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直至管制。
若进一步犯有该罪行,致使他人重伤的,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引起他人死亡的或者用极其残酷的手段对他人人身造成重伤,并导致严重残疾的罪犯,可能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惩处。
在法律的其他相关规定中,应当遵照执行。
具体来看:
1.若致他人轻伤及以上程度的伤害,施暴者则涉嫌犯下故意伤害罪,并应依法被追究其刑事责任。
具体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若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受害者还有权发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同时亦有权直接向法院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请求。
3.人身损害赔偿通常包含:
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营养费用、交通费用、残疾赔偿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2024-04-17 12:02:4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寻衅滋事轻伤2级如何判罚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寻衅滋事行为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的,属于情节恶劣的情形,可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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