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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确实如此,铁路职工具备开设公司的资格,但是这需要其并非隶属于公职体系,而是属于以聘用形式或被派遣至相关单位的雇员身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范,公职人员不得违规进行或参与任何盈利性质的活动,或在任何企业或其它盈利性的组织中兼职挂名担任职务。若有意设立公司,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向公司注册机关提交相关设立登记申请文件,以便获得正式批准和备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2024-04-16 17:29: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