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法发[2002]13号第十条人民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提出申诉,人民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不予受理
你好,你要考虑的刑事附带民事二审维持裁定 的事, 《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明文规定,主要有以下情形:
1、对于一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的,采用裁定驳回,维持原判;
2、对于一审认定事实正确,但是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采用判决书改判;
3、对于一审认定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采用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也可以采用判决,直接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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