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咨询的应该属于政策方面的问题,法律对这块没有明确规定,没有涉及,请咨询对应的政府职能部门!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原劳动部《工伤保险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45条规定,工伤职工应当到工伤医疗合同医院进行治疗,紧急时可以到就近医院或者医疗机构救治。 工伤职工需要转院治疗或者到外地就医的,由工伤合同医院提出意见,并须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批准。 原河北省劳动厅《工伤实施细则》(冀劳[1995]65号)第34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企业应积极组织送往指定医院治疗,同时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机构,遇有特殊情况,可以就地就近抢救治疗,但须到同级社会保险行政机构备案,待伤情稳定后送指定医院治疗,确需转院或到外地治疗,报同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未按上述审批手续办理的,其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医院治疗费,不算在死亡赔偿金里面
说到医疗机构,顾名思义就是根据法律规定设立的,可以治病救人的机构的总称,不过要想成立医疗机构,还必须要符合相应的标准才行,那么大家知道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是什么吗,我国对于其规定又有哪些呢?下面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医疗机构可以分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我国的税收政策是不同的,因此如果要想成立营利性医疗机构,那么提前来了解一下它的税收问题就非常的重要,那么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是什么呢?
医疗机构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之分,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比例,很多人在面对医疗机构的时候不知道该如何区分医疗机构是否属于非营利性,那么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怎样的呢?这个问题,请看下文解答。
如果不幸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医生一定要尽快对其进行处理并且安抚家属,这些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都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大家知道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全文是怎样的吗?律图小编为您做了介绍,帮助大家做一个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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