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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告知书签字了说明什么

周* 陕西-榆林 刑事诉讼咨询 2024.03.29 15:05:26 413人阅读

认罪认罚告知书签字了说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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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当犯罪分子在认罪认罚协议或具结书上签字后,这并不意味着其所面临的量刑已被完全确定下来。
实际上,此类情形下,其量刑应以人民检察院的处罚建议为准。
根据我国生效的《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规定,在涉及到认罪认罚的案件审判过程中,人民法院须依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在此前提下,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会参考并采纳人民检察院对案件提出的指控罪名与量刑建议。
其次,认罪认罚制度究竟能给罪犯带来哪些明显的益处呢?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解答:
首先,认罪认罚能够让犯罪者享受到从轻、减轻甚至减免刑事处罚的待遇;其次,这种行为也可能使当事人避免被拘留、逮捕以及判刑等负面后果。
当然这些益处的实现是基于犯罪者不同程度的配合和悔过。
具体来说:
(1)若犯罪者选择认罪认罚,那么他们便相当于开启了一条通往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的绿色通道,能够获得量刑方面的“优惠”。
针对那些确已认罪认罚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在建议量刑过程中提出具备确定性的量刑结果,而法院在进行最终判决时,通常会选择接受检察院的量刑建议。
换句话说,当犯罪分子在审查起诉环节签署认罪认罚协议或具结书时,他们便能预测到自己所可能遭受的相对确定的量刑幅度。
如果他们对该幅度表示认同,并签署相应的文件,那么他们可以预见法院将在该可预测的幅度范围内对其作出量刑判决。
(2)对于那些认罪认罚但未达到减轻处罚情节标准的犯罪者,犯罪事实虽然较轻但是已经构成犯罪,应当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意见及建议。
此外,对于犯罪情节确实轻微无需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者,可以适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免除刑事处罚。
(3)主动认罪相较于被动认罪更加优秀,尽早承认罪责优于晩些时候才开始承认;彻底认罪优于有所保留地认罪;稳定的认罪态度优于摇摆不定的认罪。
(4)对于那些曾经有自首或者坦白情节,同时又愿意认罪认罚的犯罪者,法院应在法定刑幅度范围内在量刑方面赋予他们更为宽广的从宽空间。
(5)同时,认罪认罚还有助于改变强制措施并为适用缓刑创造有利条件。
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都有认罪认罚之意,且公安机关认为无社会危险性,那么他们就应当停止向检察院申请审查逮捕。
对那些已经申请逮捕的案例,如果检察院认定无社会危险性,他们就应该停止批准逮捕。
此外,在执行逮捕过程中,如果犯罪嫌疑人都有认罪认罚之意,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审查羁押是否必要。
如果发现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应当立即转变成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2024-03-29 15:33:14 回复

对于法院最后的判决刑期,有很多不可控的量刑因素,比如是否构成自首或者坦白,是否属于二人以上共同犯罪属于组织领导主要作用的主犯或起辅助、次要作用的从犯,是否有前科或吸毒,是否取保被害人谅解或者主动退出违法所得等量刑情节。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情,才能给你准确的预测刑期,如有需要,请与我电话联系。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伤残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男,19年月日生,汉族,农民,。  联系电话:。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出院后的护理人数、护理天数、后期营养费、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王杜辉机动车交通事故职责纠纷一案,申请人已诉至贵院且现已受理。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导致颅脑挫裂伤。在医院理解治疗后,虽然经治疗终结,但至今经常头疼、头晕无法恢复正常功能。为了索赔的需要,申请人现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以便确定伤残赔偿金,请贵院安排鉴定事宜。
  此致  孟津县人民  申请人:

您好,关于什么是请问取保后通知签认罪认罚告知书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就会被变更强制措施,通俗点说也就是有可能被重新收监。
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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