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关于欠款无法按期偿还的问题,您可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并商定分期还款的计划。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债务责任必须得到清偿。
若在短期内无法全额还清的,经过债权人的悉心理解或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决后,债务人方可分批偿还债务。
然而,如果具备偿债能力却故意拖延不付的话,此举将有可能被人民法院判定为强制执行。
因此,债务人确实负有依法偿还债务的义务;
同时,在实践层面上,对于欠了债务但缺乏偿付能力的人而言,情况又会分为两个不同的类别:
第一类是短期内债务无法承受而无力偿还。
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需要在还款期限内按照实际可行的方式来分期偿还。
第二类是债务人因长期经营失败或其他原因导致永久无能力承担债务。
在此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债务人仅能以其个人所有的现有财产作为唯一来源用于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
款。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六十九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024-03-15 12:55:5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