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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取得方式是什么意思

陈* 江西-九江 诉讼管辖咨询 2024.03.07 15:30:00 349人阅读

权利取得方式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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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我们需要了解,民事权利的取得无非就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来获取各类民事权益,这一过程通常被称之为权能的取得。
至于所有权的取得,主要可分为两类——首次取得以及后续取得。
首次取得又可以细化为以下几种具体形式:
首先是先占,也就是原始占有者对于无人认领之物进行占用、控制并据为己有的行为;其次是拾得遗失物,即将他人丢失的物品捡到后据为己有的情况;再次是发现埋藏物,即勘探、挖掘含有利益价值之物,如古文物、珍稀矿物等自然资源;最后是添附与善意取得,前者指将两个或以上有独立价值的财产添加在一起形成新的财产,从而获得新的独立权益,后者则主要指以较低的价格从无过错的原权利人处购得其拥有的财产,并且不知道其为恶意处分的情形。
而后续取得则主要包括依合同取得,即借助合同关系获得他人所拥有的权益;还有就是继承遗产或者接受遗赠。
总的来说,民事权利的取得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首次取得,另一种就是后续取得了。
首次取得,顾名思义,是完全脱离原来权利人而存在的,例如所有物的创造、新的所有权的确立、利息收益的获取等等;而后续取得,则更多地依赖于原有权利人的存在,如通过买卖、赠与、继承甚至是债权转让等方式实现的权能取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九条
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

2024-03-07 15:32:00 回复

什么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返还的方式有哪些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母亲谈朋友准备再婚,将女儿存在她那里的存折到期当日不需要个人身份证的时候偷偷全部取走,全部数量达到23万。现已向虹口,且证据确凿:银行证明,女儿向母亲讨要存款录音等。问:不当得利能否全额返还,法官有没有权利利用自由裁量权偏袒母亲此案证据确凿,已经调取母亲取钱的全部71张原始存单,女儿向母亲讨要存款的录音,母亲在录音中回答已经全部买冬虫夏草吃掉了,而且诬赖说是女儿同意的,女儿从来没有说过这个话,母亲肯定无任何相关证据。存单户名为女儿,且女儿有全部为其工资奖金收入的银行现金流证据。主要担心是母亲在以亲情为名要死要活相要挟,法官会心软偏袒母亲。现女儿决心不管怎么样要拿回全部存款,并且也不想进行调解,能否要回全部存款到时候法官问要不要调解,回答说不想调解,请求直接判决。
不当得利应当全额返还,关键在于证据,不过这个案子我个人觉得不当得利有点问题,因为女儿让母亲为其保管钱财,说明目前占有女儿的钱是合法的,母亲侵犯的是你的财产权,直接根据第一百一十七条【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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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返还的方式
1、返还原物: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2、价额偿还:
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专利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1、原始取得,也可以说是自主研发。
2、专利转让,直接将专利权转让给对发,收取转让费。注意:签合同,然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3、专利实施许可,收取专利费。
专利权的性质
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排他性
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这是专利权(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之一。
时间性
时间性,指法律对专利权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而有限制,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则不再予以保护,专利权随即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地域性
地域性,指任何一项专利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这也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另一个重要法律特征。根据该特征,依一国法律取得的专利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而在其它国家则不受该国家的法律保护,除非两国之间有双边的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协定,或共同参加了有关保护专利(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专利权的取得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实质条件:
1、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二)形式条件
专利权取得的形式条件是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做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三、专利权的无效
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有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在专利授权之日起申请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请求宣告专利无效,必须依法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和相应文件,并说明理由。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请求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依法定程序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当事人对该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讼。

您好,关于专利权的取得方式有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专利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1、原始取得,也可以说是自主研发。
2、专利转让,直接将专利权转让给对发,收取转让费。注意:签合同,然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3、专利实施许可,收取专利费。
专利权的性质
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排他性
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这是专利权(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之一。
时间性
时间性,指法律对专利权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而有限制,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则不再予以保护,专利权随即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地域性
地域性,指任何一项专利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这也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另一个重要法律特征。根据该特征,依一国法律取得的专利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而在其它国家则不受该国家的法律保护,除非两国之间有双边的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协定,或共同参加了有关保护专利(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专利权的取得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实质条件:
1、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二)形式条件
专利权取得的形式条件是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做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三、专利权的无效
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有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在专利授权之日起申请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请求宣告专利无效,必须依法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和相应文件,并说明理由。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请求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依法定程序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当事人对该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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