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套路贷是以诈骗罪来定罪处罚,因为套路贷的本质特征是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手段侵占借款人的合法财产。
另外,如果对方在“催债”的时候,采用了殴打、非法拘禁等手段,或者暴力威胁借款人及其家人,那么涉嫌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
如果对方对借款人起诉,以莫须有、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可能涉嫌虚假诉讼罪。
建议及时向警方经侦报案,并以下证据:
1、录音:每次与贷款机构见面谈条件、签合同、催收、聊天等对话都录下来
2、短信、微信:留下所有与贷款机构沟通的信息,如果对方发送暴力、威胁、恐吓、滋扰等信息给借款人或家人,也予以保留
3、任何合同、协议、书面文字、转账凭证
4、视频录像:因为大部分套路贷都是口头谈条件,签虚高借条,如果有必要,可以隐蔽的录下相关视频。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受案范围
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精神以及《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主要管辖如假币案;虚报注册资本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公司、企业人员案;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案;保险诈骗案;偷税案;抗税案;职务侵占案;挪用资金案等77种经济犯罪案件。
二、受理方式
1、对群众当面举报、投诉的,指派专人接待,并制作笔录,对电话举报、投诉的,指定专人听取陈述,做好记录,并填写《受理情况登记表》,查办情况在一个月内告知举报、投诉的当事人。
2、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在3日内将有关材料转送由管辖权的机关,并及时通知举报、投诉的当事人。
三、办案程序
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程序包括受案、初查、侦查取证、并案、分案、破案、销案和结案等方面。
四、举报人权力和义务
1、举报人必须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详细情况,犯罪事实的具体细节及相关证据材料。
2、举报必须实事求是,严禁利用举报诬陷他人。
3、对提供重要线索,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惩罚,并为国家、集体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举报人酌情予以奖励,有重大贡献的给予重奖。
五、办案期限
1、留置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最长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传唤和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从执行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
3、被拘留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次日起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4、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界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部分重大复杂案件、犯罪集团案件、流窜犯罪案件,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不是所有的案子都能破获的,诈骗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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