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来说,林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两种概念,你要转让的是承包经营权,因此应以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为准。承包期到后,你应该与村里续签承包合同。如果不和你续签的话,地上的林子属于你,村里必须要补偿你林子的青苗补偿费才能收回土地经营权,因为林权证没到期,林子还是归你。楼上引用的都是报纸上的,仅有宣传和广告作用,其实和以前承包法等规定的没区别。报纸这么一写好像又出了什么新的利民政策,这本来就是法律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十四条限定:“出卖人托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定面积不符,合同有商定的,按照商定处置;合同无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置: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商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息金的,应予支持。买受人认可继续履行合同,房屋事实上面积大于合同商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商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受,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事实上面积小于合同商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息金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两倍返还买受人”。因你提供的手续太少不能给你较明确的答复,建议你到我俩当面询问或者电话询问律师,或委托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如果需要帮助,你能够与我联系
林权证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作用:
(1)保护林权证拥有人的合法权益;
(2)调处林权纷争的主要依据;
(3)征占林地和林地流转的必备要求;
(4)申请林木采伐的要件;
(5)明晰产权的依据;
(6)资产评估、作价入股、典质的凭证。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或《乡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限定,按照有关流程,对国家所有的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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