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1.不影响合同成立的原因有()。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必须要纠正,无权处分肯定会影响合同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根据该条规定,无处分权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权利人不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没有取得处分权,合同就自始无效。而关于(合同标的的)物权是否变动,还需要看第三人是否发生善意取得,如果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第三人基于此制度取得物的所有权,权利人只能向无处分权人索赔。反之,则第三人不能取得所有权。据此,无论是否发生善意取得,权利人不追认,那么合同就是无效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不结案,会造成车辆无法驾驶上路和年审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交通警察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
重大立功是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重大立功应当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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