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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跟朋友矛盾,给她发布道歉视频消除误会,之前说好发布三天后帮她把误会消除就下架,我才给她录制的,当时派局所已经处理完了,但过了两年,她今天又发布了出来,她感觉这个视频就是我的软肋,一搞了就发布出来?

ask****927 湖南-长沙 其他侵权咨询 2023.12.07 11:46:17 396人阅读

以前跟朋友矛盾,给她发布道歉视频消除误会,之前说好发布三天后帮她把误会消除就下架,我才给她录制的,当时派局所已经处理完了,但过了两年 ,她今天又发布了出来,她感觉这个视频就是我的软肋,一搞了就发布出来,然后又隐藏,现在感觉她有这个视频很拽的一样,只要我对她不好,她就拿出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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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发布的呢,可以打名誉权的官司T

2023-12-07 12:03: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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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8466148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34241条

你好,可以给对方发律师函

2023-12-07 13:59:38 回复

你好!电台,电视台的读报节目若是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是侵犯报刊文章的著作权的。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若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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