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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保护法中没有血缘关系的17岁女方和34岁男方没有任何感情关系可以同居?

pub****662 广东-广州 同居咨询 2023.08.30 22:07:35 458人阅读

你好 未成年保护法中 没有血缘关系的17岁女方和34岁男方没有任何感情关系可以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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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611494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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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具体问题稍后打电话给您详细解答6

2023-08-31 09:24: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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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2410976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239745条

你好,未成年不可以同居

2023-08-30 22:27:00 回复

直系血亲和旁系三代以内血亲,以及患有医学上不适合结婚的人,不适宜结婚。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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