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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借条上所标明的时间,借条上数目很多,而且无担保人也无抵押,请问这张借条算是伪造的吗?

江苏-泰州 债务纠纷咨询 2009.04.24 12:20:59 558人阅读

你好,沈明律师
前夫跟他的一个朋友在民间借贷互相担保。借了很大一笔数目,现在两人一起失踪了。而这位朋友的父亲起诉我跟前夫,据知情人说,这张借条是前夫跟他儿子跑路前所写,也就是说在我们离婚后写的,并不是借条上所标明的时间。借条上数目很多,而且无担保人也无抵押。请问这张借条算是伪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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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1105条

可申请鉴定。

2009-04-24 12:22:20 回复

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如果超过4倍(按现行利率,4倍是百分之29点多)也没关系,最多有纠纷时,不保护超出部分,但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收益。说明这条规定不具备惩罚性。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5)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注意诉讼时效民间借贷由于大部分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很多人并没有对它给予应有的重视。孰料,一些无赖之徒正好钻了这个空子,采取赖账、久拖、回避的方式,以逃避债务。在此提醒大家: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你必须向借款人主张债权,2年之后,对你的债权不予保护;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只有借条载明的借款真实合法,担保人自愿对借款承担保证责任的,就有效。
建议明确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方式及担保范围,比如写明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偿还,留下担保人的身份信息,最好留一个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捺印。
其实,法律规定,如果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就是连带保证人,因此,借条上只要写上保证人是某某某,不写别的,法庭一定判决承担连带责任。另外,最好明确一个具体保证期间。若未约定,则推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约定中含保证责任直到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确,推定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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