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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会受到什么处罚?

王** 广西-梧州 醉驾咨询 2023.02.12 12:55:53 342人阅读

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会受到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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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刑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道酒驾会违法,会给自己和他人造成危害,危害社会公共安全。醉酒驾驶人在明知有这样的结果下,还无视法律,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的态度。醉酒驾驶会被拘役并处罚金;吊销驾驶证并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23-02-12 12:56:53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九)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醉酒驾驶的标准为:等于或大于80mg/100ml,即车辆驾驶人员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据测算,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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