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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问一下传销属于非法集资吗?

张* 广西-河池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1.10 10:19:28 23人阅读

我朋友最近因为非法集资被抓了,他现在正在公安局接受调查,请问一下传销属于非法集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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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2017-11-10 10:31: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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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到额关于传销属于非法集资吗的解答是1、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 金融法律 、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在 通常情况下 ,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2017-11-10 10:20:28 回复

1、非法集资和传销不同。
2、【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3、【传销】: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1、非法集资和传销不同。
2、【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3、【传销】: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合肥知名律师胡瑾在2014年办理了在合肥具有重大影响的赵某某集资诈骗和骗取 银行贷款 案,合肥市检察院起诉赵某某与他人涉及集资诈骗和骗取 银行贷款 涉案金额3.99亿元人民币,赵某某系主犯。该案在合肥市有很大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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