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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QQ号被盗了,我把我银行卡卡号发给骗子了

ask****105 江苏-泰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1.08 23:08:43 2128人阅读

我朋友QQ号被盗了,我把我银行卡卡号发给骗子了,这样会影响我卡里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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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1 15:35: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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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骗子知道你的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卡号,应该是没事的。因为仅凭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没法取走你银行卡里的钱。如果你不放心,能够这样处置:银行卡挂失:先去派出所解决临时身份证,再到银行挂失并补办。也可表面挂失。表面挂失的有效期是5天,5天后可再次表面挂失。身份证挂失:先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解决身份证挂失手续,然后补办一张身份证,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补办即可。

2020-12-09 08:4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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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超过1万元,逾期超过3个月,经过银行催收,仍然不还的,银行除了起诉,还可以报案,涉嫌信用卡诈骗。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2019-01-18 17:14: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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