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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车辆之人死亡,男69周岁

ask****990 上海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17.10.29 20:07:51 2人阅读

江苏南通车辆之人死亡,男69周岁。保险公司应赔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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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赔偿。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rnrn工伤保险条例rn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rn  
(一)从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rn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7-11-29 16:23:48 回复

二手车能使用原有牌照,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的,必须是可以申请办理的,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在办理新车注册时除提交相关资料外,需告知办理人员申请使用原号牌。
  办理地点:请到管辖区车辆管理所办理。

搜集被欺诈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撤销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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