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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被换有精神分裂症的人砍了一刀

ask****144 江西-上饶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0.22 08:32:51 52人阅读

请问我被换有精神分裂症的人砍了一刀,他监护人不给以赔偿,现发现怀孕了,因为他砍伤了我,做了CT打了麻醉药 打了青霉素,这样孩子不能要了,去法院起诉应该怎么起诉啊。肚子里的孩子是属于三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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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地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诉法》的规定,鉴定的医院必须是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后,不能放任其自由,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17-11-19 10:00:52 回复

精神分裂者多次贩卖毒品2012年5月,A在宾馆等地以每次200元的价格先后四次向B、C、D三人出售毒品。2012年5月24日,民警查获了正在家中吸食毒品的A,并缴获28包白色晶体状粉末和5粒红色颗粒物,经鉴定,均为毒品,净重4。905克。经司法鉴定,A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精神分裂症病人犯罪如何处罚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A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A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时,主动交代贩毒罪行,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A患有精神分裂症,识别、控制能力较弱,对其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2013年3月18日,法院判处被告人A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你好,你亲戚是否犯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我国刑法针对精神病人犯罪的情况做出了具体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别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的危害结果,不需要承担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如果在其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如果没有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也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你亲戚在时是属于完全丧失还是部分丧失控制能力,需要经过鉴定后才可以确定。但如果鉴定后认定,你亲戚并没有丧失或者没有完全丧失控制能力的话,就可能会构成故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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