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的主体均为一般主体,两罪的区别之处在于:绑架罪属于《刑法》第四章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人身自由权,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以勒索他人财物或者以他人作为人质为目的,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或者以他人作为人质,使用暴力、胁迫、麻醉或者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属于《刑法》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犯罪,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的主体均为一般主体,两罪的区别之处在于:绑架罪属于《刑法》第四章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人身自由权,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以勒索他人财物或者以他人作为人质为目的,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或者以他人作为人质,使用暴力、胁迫、麻醉或者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属于《刑法》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犯罪,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1、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如下:
(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行人声称是将来实施,而绑架暴力内容的威胁,则是当时、当场己经实施的。
(3)敲诈勒索罪行为人并不掳走被害人予以隐藏控制,而绑架罪则要将被害人掳走加以隐藏、控制。另外,如果行为人以并不存在的绑架行为欺骗威吓某人不是当场交付财物的,既不应以敲诈勒索定罪,也不能以绑架定罪,而应以诈骗罪论处。如欺骗威吓某人当场交出财物,而威吓的内容是以暴力侵害人身为内容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如威吓的内容是以揭露隐私等,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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