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火灾中造成多大损失才构成失火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一条的规定,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失火罪,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根据《刑法》第115条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火罪是结果犯,普通的失火行为与之有别,必须要查明失火行为与失火结果有没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以及对实际损害结果大小加以综合考量,方可入罪。
现实生活中,失火罪的立案标准有五种: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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