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徐州法律咨询 > 徐州商标法律咨询 > 问一下商标注销有哪几种情形

问一下商标注销有哪几种情形

景** 江苏-徐州 商标咨询 2022.11.03 18:34:46 438人阅读

问一下商标注销有哪几种情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徐州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徐州知识产权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商标注册人注销其商标,可整体注销,也可注销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商标注销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1)商标有效期满,且宽展期内未续展,该商标将被商标局主动注销;
(2)商标拥有者由于企业转产、合并、破产等原因而自愿申请放弃其商标;

2022-11-03 18:35:46 回复

商标注册人注销其商标,可整体注销,也可注销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商标注销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1)商标有效期满,且宽展期内未续展,该商标将被商标局主动注销;
(2)商标拥有者由于企业转产、合并、破产等原因而自愿申请放弃其商标;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标抢注的形态有哪些 1、将国内的商标拿去国外(含台、港、澳,下同)注册。 2、将国外的商标在国内注册。这种行为并没有多少人去关注,但是现实中是大量存在的。 3、傍名牌。傍名牌,就是采用复制、翻译、模仿驰名商标的方式注册商标,如果是直接复制、翻译国外商标属于 第二种形态。傍名牌最为典型的是将驰名商标做为后缀或前缀,例如××鳄鱼、华伦天奴××。 4、傍名人。 5、傍热点 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应视为商标抢注。商标抢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商标抢注是指在原商标所有者之前注册该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竞争行为。 商标专用权的确认和取得,世界各国有不同的规定,归纳起来大致采用“注册原则”、“使用原则”和“混合原则”这三种方式。所谓注册原则就是按申请商标注册的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谁先申请,商标专用权就授予谁,而不问该商标是否已经使用。申请注册是形成商标专用权的唯一法律事实,所以注册原则最基本的法律特征是商标注册申请。与注册原则相对应的是使用原则,它是按使用商标的先后来确定商标的归属,谁最先使用该商标,谁就享有商标专用权。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注册商标可分为依申请和依职权撤销。主要情形有:
(一)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有下列情形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1、采用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的标志的;
2、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二)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下列情形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1、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
4、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但是,善意取得注册的除外;
5、申请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一)、
(二)两种情形中,依法撤销的注册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有关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在撤销前人民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三)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商标注册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

(三)、
(四)两种情形中,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和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
(五)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可以视具体情况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三)、
(四)、
(五)三种情形中,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终止。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商标法实施条例
21703人阅读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那么最新商标法实施条例内容包括些什么,商标法实施条例最新规定有哪些,商标法实施条例细则规定了什么?,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驰名商标保护
6425人阅读

商标同样属于知识产权的范围,那么什么是驰名商标呢,关于驰名商标保护又有哪知识呢,那么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区别是什么,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什么,驰名商标保护期限是什么呢,更多知识尽在律图!

新商标法全文
82716人阅读

商标属于知识产权的内容,知识产权大致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三个方便,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新商标法全文有关知识,那么最新商标法全文内容有哪些,商标法实施条例是什么,以及新商标法全文等内容,希望这些对您有所帮助。

商标授权
6993人阅读

商标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在正常的贸易过程中,有时就会涉及到商标授权的有关内容,那么究竟什么是商标授权呢,商标授权和品牌授权有什么联系呢,商标如何授权?商标授权和品牌授权的区别是什么?快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商标许可合同
8719人阅读

商标转让、商标许可都是需要签订合同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那么商标许可合同期限是多久,商标许可合同模板怎么写?在发生商标许可合同纠纷时要怎么处理呢,商标许可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以及商标许可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知识产权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