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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房拆除,宅基地归谁

ask****130 江西-宜春 宅基地咨询 2017.10.16 09:56:44 2988人阅读

农村老房拆除,宅基地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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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新房子没有住进去之前不得不先在旧房子里住

2017-11-17 10:44: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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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分具体情况,如果有房屋还可以居住,你是可以继承房屋的,不过宅基地归基层集体组织。一户一宅是原则,如果你没有宅基地,还是本基层组织人员,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是可以继承祖上宅基地的。具体规定如下:《土地管理法》[2]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2]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3]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2019-01-18 05:29:57 回复

1.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地进?征收并做出相应的补偿。当遇到农村房屋征地拆迁的时候,?地被征收之后,宅基地将不属于农?,也不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是属于国家所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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