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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不得对抗第三人”事项汇编

王** 广东-惠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2.07.09 16:08:14 414人阅读

民法典》—“不得对抗第三人”事项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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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购买价款抵押担保的优先权】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以买的东西担保支付购买款的,办理登记则付款担保优先与为其他情形做的担保,未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022-07-09 16:10: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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