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人拿去冒用,身份证所有人要不要承担责任,是许多市民所担心的问题。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办银行卡,电话卡,手机卡.....都要身份证原件当场复印,复印件要由身份证持有人当场签名。不是你签的名你不用负责任。如果对方用你的身份证号码进行违法活动,受惩罚的是他本人,受害者承担审查不严的责任,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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