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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三代人两个户口簿只有一个宅基地,能否再申请一个宅基地?

ask****713 江苏-扬州 宅基地咨询 2022.06.30 10:10:09 390人阅读

一家三代人两个户口簿只有一个宅基地,能否再申请一个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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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扬州 咨询解答:13722条

你好,有没有与村委会工作人员沟通?

2022-06-30 21:50: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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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000289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54852条

您好,可以申请,宅基地申请条件如下: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2022-06-30 11:23:32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4994条

建议你和当地的村委会联系

2022-06-30 10:59: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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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640685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32574条

您好,咨询当地村委会

2022-06-30 10:37:48 回复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当事人的家庭成员总数、人均宅基地面积达到户口所在地的分户要求,并且没有申请过宅基地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宅基地;
2、具体可以事先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河北省为例,供参考):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 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 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土地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申请也是白费劲,土地法第六十二条明文规定了不批准,村里根本不给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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