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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送女方金首饰八千左右,分手可以要回么,没同居,女方没送过男方任何东西?

ask****850 黑龙江-佳木斯 同居咨询 2022.06.30 07:20:09 431人阅读

男方送女方金首饰八千左右,分手可以要回么,没同居,女方没送过男方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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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4676329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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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以什么为前提

2022-06-30 10:08: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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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4579510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黑龙江-大庆 咨询解答:2377条

如果是赠送的不能要回。

2022-06-30 08:17:03 回复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咨询解答:4844条

你好,属于赠予,可以不返还?

2022-06-30 07:44:4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如果男方能够证明,那么如果离婚女方应该给男方补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如果男方能够证明,那么如果离婚女方应该给男方补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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