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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应是什么

王** 广西-桂林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2.06.20 19:56:33 353人阅读

绑架罪敲诈勒索罪的界限应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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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行人声称是将来实施,而绑架暴力内容的威胁,则是当时、当场己经实施的。

2022-06-20 19:57:33 回复

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人身自由权;敲诈勒索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行为人声称是将来实施;而绑架暴力内容的威胁,则是当时、当场已经实施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行人声称是将来实施,而绑架暴力内容的威胁,则是当时、当场己经实施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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