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拾得人在捡到遗失物后,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
2、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3、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遗失物不是因拾到者的过错导致丢失的,拾到者没有赔偿义务。
法律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拾得物因拾得人的故意而灭失、毁损的,拾得人应承担赔偿失主损失的责任。拾得物因拾得人的过失或意外原因灭失、毁损的,拾得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已有,拒不返还的,失主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拾得人返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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