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个人催款函要怎么写
(一)催款函应包括以下内容:
1、欠款方名称
2、欠款事项
3、欠款时间
4、欠款原因
5、欠款金额
6、发票编号
7、催款方的银行账号
8、最后付款期限
(二)催款方的信息要明确方便欠款方还款,包括以下:
1、催款方的联系人
2、联系电话
3、联系地址
(三)催款的语气,根据催款性质不同,注意如下:
1、通知欠款方并告知付款时间将要到或已经到,让对方企业准时付款。此时是通知性质,催促语气不宜强烈。
2、欠款方未按时付款或已长时间拖延付款,收款方不仅是通知,更有严重警告的意思,催促语气比前者强烈,催款的内容、时间更为明确。出于保持催款单位与欠款方的友好合作关系,催款函可以分阶段发出,如
第一阶段予以提醒,
第二阶段直接催款,
第三阶段“最后通牒”。
(四)尾部写明催款方的处理意见
在催款函尾部可以增加欠款方经催款函提醒仍不付款,催款方可根据相关规定(如合同约定、银行规定)加收罚金,或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付款事宜。
因为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也可以向保证人要求清偿,所以债务人和保证人实际上是处于同一个顺序的,债权人向债务人要求清偿的时候,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诉讼时效中断,但是没有向保证人要求清偿,所以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不中断。也就是说,保证人和债务人分别走两条线,在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上互相不影响。比如甲乙是主合同当事人,丙是乙的连带保证人,债权到期后甲可向乙要求清偿,也可以要求丙清偿,如果主合同诉讼时效因为某种原因中断了,连带保证的诉讼时效是不中断的。
可以的,可以指定部分共同债务人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之规定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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