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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怀孕辞退相关法规是什么

何** 湖北-恩施 劳动关系咨询 2022.06.10 16:19:09 425人阅读

劳动法怀孕辞退相关法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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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劳动法及妇女权益保护法规定公司不能和怀孕妇女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自己同意解除。如果强制解除的话,解除无效,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照未解除劳动合同下的孕妇待遇给付补偿。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3、单位在产上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产假128天×津贴或工资= 元;
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5、第8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6、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7、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我国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的权益是受到相关保护的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是不能够辞退员工的。如果需要辞退员工,那么需要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来对其进行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进行赔偿的话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

2022-06-10 16:21:09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怀孕被辞退了怎么办
首先,法律明文规定,怀孕期间公司是不能无理由的辞退,其辞退条件也是相对严苛的,一般是劳动者有相应违法或者损害公司的行为。当公司违法解除怀孕期间的员工劳动合同,员工有两种维权方案:
第一种,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会撤消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第二种,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就是硬性规定,不可违反。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按《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则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在劳动者签收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旷工为行为,一旦劳动者出现旷工行为,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虽然《劳动合同法》和《女职工特殊保护条例》对怀孕女职工做出了很多特殊保护,包括在解除上的限制,但《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解除情形不在特殊保护范围之内,不论在什么状态的下的职工,出现行为的,都可以解除。

您好,针对您的怀孕女职工能辞退吗问题解答如下, 除非有重大行为,否则不能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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