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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诈骗罪坐牢妻子要替他还债吗

胡** 黑龙江-哈尔滨 债务纠纷咨询 2022.06.10 10:50:37 397人阅读

丈夫诈骗罪坐牢妻子要替他还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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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丈夫因犯诈骗罪而坐牢的,如果妻子没有参与其中,则不需要为其还债。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属于个人债务,应当以债务人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                            
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2-06-10 10:52:37 回复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由于外面的债务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夫妻任何一方均有义务就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同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1、丈夫因犯诈骗罪而坐牢的,如果妻子没有参与其中,则不需要为其还债。
2、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属于个人债务,应当以债务人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
3、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丈夫因犯诈骗罪而坐牢的,如果妻子没有参与其中,则不需要为其还债。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属于个人债务,应当以债务人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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