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可以补缴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可以转到深圳新单位,但需要你个人补缴拖欠一年多的社保金。具体办理流程是:1 先到深圳社保公司让工作人员给你开一份调档函(我们这里是这样的流程,广东省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规定,所以你最好说明你的情况,找工作人员咨询下),2 回东莞社保,且带着身份证、社保证(或你原单位减员表)及调档函办理关系转出 3、办理过程要补缴拖欠的社保金,时间从停止缴纳之日至你在新单位正式入职之日。
4、补缴之后,东莞社保会打印一份缴费证明给你,把缴费证明及调档函交给你新单位负责办理社保的人员,由其为你办理单位社保增员,这样你的社保关系就落到新单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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