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为二次报销,以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由于本地区新农合赔偿方案过于保守,新农合基金节余过多,通常省级部门都有文件限定,新农合当年要支配基金节余不得超出15%,有的地方为20%,如果超发生,就必须实施二次赔偿,主要是针对县外住院花费高、报销低的重大疾病患者,个别可能牵涉到县级,够不够二次报销要求,是看第一次所报销金额是不是达到县新农合设定的比例准则,无达到,实施二次赔偿,达到了,就不具有二次赔偿的要求。所以,这种情况下,二次报销并不是每一个参合患者都有的。二是大病救助二次报销,目前,大部分地区实施了大病救助政策。即把部分比较普遍性、花费较高、家庭负担大的病种纳入大病救助范围,如先心病、白血病、大部分癌症等,这项政策新农合补贴70%,而民政部门负担其中的20%,总报销比例达90%,部分农民把民政部门报销的20%称之为二次报销,这个基本各省、各地区都存在。三是民政优抚爱人(低保、五保、军人优抚)参加新农合后生病住院,新农合报销过后,民政可再赔偿一部分,不过不多,我俩这儿最高封顶线才5000元。通常来说,所谓的二次报销只是第一种,而第一种情况是因基金节余过多而实施的补救措施,所以这项政策不会普及到每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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