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残疾人犯罪也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只有未到法定责任年龄的人与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除此以外的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残疾人也不例外。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律师办理的刑事案件中,有一类当事人是相较特殊且非常值得我们关注的:残疾人。给大家说一个数据:在中国有接近一亿的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7%,也就是说平均15个人就有1个残疾人,这个人口数量和我国都相差无几了。可以说是非常庞大并值得我们关注的一个群体,那么残疾人犯罪会怎么处理呢?今天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 首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平等既是权利的平等,也同时是义务和责任的平等。原则上,任何人一旦犯罪都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不论行为人是不是残疾人。但是,如果法律在量刑上有相关的有利规定的话,在判决时应当依法处理。 我国《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这是刑法中一条涉及残疾人的量刑规定,但是有几个问题大家一定要注意。 对于聋哑群体的规定是必须要达到又聋又哑的程度,单独的聋或者单独的哑是不能适用这一条的。对于眼睛受损的群体,如果达到盲人标准的,可以适用这一条。除了盲聋哑以外的残群体,包括其他身体残疾。刑法是没有规定相关量刑情节的。 所以,残疾人犯罪,按照残疾具体情况和法律的规定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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