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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怀疑公司有偷税现象

ask****585 贵州-遵义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8.09 18:00:50 1人阅读

你好!我怀疑公司有偷税现象,不管发工资工资或者部分公司业务是用微信或者现金结算,或者打到公司老板私人账户,这算不算偷税,如果举报,怎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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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8 15:02: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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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者其他欺骗、隐瞒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数额达到量化标准的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构成偷税的行为有:
(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包括伪造、要造、隐匿、擅自销毁用于记帐的发票等原始凭证的行为;
(2)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人;
(3)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纳税;
(4)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5)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
偷税漏税的法律处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8-11-28 17:18:50 回复

您好,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偷税漏税的证据可以在这些方面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外,依照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处罚;偷税数额不满一万元或者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不到百分之十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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