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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17年宅基地新政策的相关内容有什么?

陈** 吉林-辽源 宅基地咨询 2017.08.05 09:46:25 1971人阅读

朋友的一个亲戚在广丰,因为有些事情,想要咨询一下,关于广丰17年宅基地新政策的相关内容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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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该规定表明法律并未禁止农民出租、出卖住房,而是在农村村民出卖住宅以后,农民丧失了再申请宅基地的权利。

2017-08-05 09:57: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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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文规定,宅基地属本村村民所有,你已成为城市户口,就不该有宅基地,以后你老人不在世了,此宅基你可以拥有,但是无法办理《土地证》等有关手续。现在成为城市户口,什么保障也没有,国家也不管,宅基地原则上还要交回。如果是农村户口,国家比较重视,还享受很多保障,所以尽量别转为好,根据当前户口改革情况,以后可能有变化。
以上是对广丰17年宅基地新政策的相关内容有什么的回答。

2017-08-05 09:47:25 回复

农村宅基地买卖最新政策
  而我国现行的宅基地制度要追溯到集体生产时代,农民作为村集体的一员,在成年后可以分到一块宅基地用作建房,宅基地不得继承和买卖,也不能担保抵押,死后收归集体。因而,宅基地是“福利”,而不是“财产”。近年来,随着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农民进城速度的加快等,宅基地制度日益显露出弊端:浪费土地,阻碍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造成农村土地利用混乱等。为此,全国多地都在探索宅基地制度改革。
  根据《意见》明确,要以落实农村土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出发点,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稳妥有序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增加农业生产中长期和规模化经营的资金投入,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和模式,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
  一、《意见》提出了试点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五项新政策:
  
1、赋予“两权”抵押融资功能,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土地权益,落实“两权”抵押融资功能,盘活农民土地用益物权的财产属性;
  
2、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担保、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大创新支持力度;
  
3、建立抵押物处置机制,允许金融机构在保证农户承包权和基本住房权利前提下,依法采取多种方式处置抵押物,完善抵押物处置措施;
  
4、完善配套措施,试点地区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完善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
  
5、加大扶持和协调配合力度,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监管政策、保险保障等方面,加大扶持和协调配合力度。
  农村宅基地买卖首先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才能进行宅基地变更登记,另外,购买方资格限制比较大,购买方一定要注意,要不然损失上几十万是在所难免的。本文先为你提供一个宅基地转让损失60万的案例,然后再为您提供宅基地买卖3个基本原则,希望你在买卖宅基地买卖的时候多做注意,别造成个人损失。

我国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尽管农村村民对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可自由处分,但因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城镇居民不得享有。如果村民将其房屋转让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城镇居民,法院在判决城镇居民购买农民的宅基地房屋纠纷时,一般认定该买卖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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