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愿给钱又反悔是不可以告诈骗的,诈骗罪需要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2、诈骗罪的构成分别是:
(1)主体是具有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3)主观上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
(4)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通过诈骗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的情形。
当事人自愿给钱后又反悔的,一般不可以告诈骗。给钱是属于赠与的行为,在钱转移给受赠人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要钱的一方是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骗取钱财,当事人被骗后自愿给钱的,可以报警,告他诈骗。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1、自愿给钱又反悔,一般不可以告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给钱是属于赠与的行为,在钱转移给受赠人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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