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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村里修路我家种的树在路边和门前面防碍

ask****940 山西-太原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7.12 23:53:26 81人阅读

由于村里修路我家种的树在路边和门前面防碍,村长让我把树砍了,我找人砍树被人告诉了乡镇俯,警察把人带走了,砍伐自家门前种的树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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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进行赔偿,就赔偿问题应当协商解决,如果就赔偿问题不能解决问题,应当向主管部门申请仲裁裁决或者到法院起诉。

2017-10-20 11:53: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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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村里个人修路,不让走,其做法是违法的,被致害人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要求排除妨害。  法律依据:《民通意见》第100条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因此导致损失的,应当予以适当赔偿。  第101条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光复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要求另开通道的,也能够另开通道。

2020-12-24 20:37:21 回复

控制人身自由犯法,限制他人人生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罪为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在认定非法拘禁罪时,在客观方面拘禁行为必须具有强制性,即指违背他人意志,强行使他人处于被管束之中。主要表现为使用足以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如实施绑架、关押、禁闭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承担行政责任即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私自砍伐你们家的树木,属于侵犯他人私有财产的违法行为。你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处理,或者请求乡级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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