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这个目前还在计划中,还没那块,可以当地的街道直接问下rn估计是这个是还需要一段时间,最少出通知还要有四五个月的样子rn最好是可以到当地的相关部门的网站问下最好了rn这个上面可能你问的得不到最佳的答案rn毕竟这个上面的影响力也是有限,如果上面开始安排了rn那你就要做好准备的了,以及以后的一个房子规划rn等等,要运筹帷幄,到时候受手访脚乱就不好了。
四川省及成都市只会公布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不会公布半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每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一般在次年6月左右公布,现在是2020年7月份,2020年社会平均工资不可能统计出来。按规定社保当年的各项缴费及发放都是按上年的社会平均工资计算。2020年社保缴费,办理退休计发都是按2017年社会平均工资执行。2017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1631元,养老保险缴费、计发按此计算;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5098元,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计发按此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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