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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分期付款诈骗案立案标准

黄** 黑龙江-大庆 刑事辩护咨询 2021.05.26 19:55:06 381人阅读

手机分期付款诈骗案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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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021-05-26 19:56:06 回复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关于立案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第一百六十三条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第一百六十四条对于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第一百六十五条对疑难、复杂、重大、特别重大案件决定立案侦查的,应当拟定侦查工作方案。侦查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案情的初步分析和判断,包括对线索来源可靠程度和涉嫌范围的测定;
(二)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
(三)为查明案情需要采取的措施;
(四)侦查力量的组织和分工;
(五)需要有关方面配合的各个环节如何紧密衔接;
(六)侦查所必须遵循的制度和规定;
(七)如属预谋犯罪案件,还应当提出制止现行破坏和防止造成损失的措施。综上所述,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的问题,公安机关认为受理的案件已经构成犯罪,应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编制立案报告书进行立案,如果有案件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应在决定不予立案时应通知举报人,举报人可以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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