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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给儿子媳妇,父母可否继承房屋?

任** 湖北-黄石 婚姻家庭咨询 2021.05.21 10:19:06 453人阅读

赠与房产给儿子媳妇,父母可否继承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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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通过继承或者赠与合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2178号《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两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另一半、爸妈、娃儿、祖爸妈、外祖爸妈、孙娃儿、外孙娃儿、弟兄姊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受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丧命,依法获到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愿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021-05-21 10:21:06 回复

您好,律师需要了解一下,公公赠与儿媳妇的时候,双方有没有订立赠与合同,如果有合同,需要按照合同执行。您可以和我电话沟通一下事情的详细情况。

【法律意见】
从法律上看,儿媳妇并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但儿子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儿媳妇孝顺公婆是代替其丈夫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既然产权证上已经添加妻子为共有权人,就相当于赠与给妻子产权了。如果事先没有约定收回赠与的条款,离婚后是不能收回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比例分割,没有约定比例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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