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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个朋友因为打架,对方擦破一点皮外伤,现在在医院包扎,伤者索要金额8000元。请问是否合理!谢谢
按正常费用赔偿即可,不行走法律程序
打架造成皮外伤,应当报警。对方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1,你们要做法医鉴定,若是轻伤或以上,对方要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你们同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医药费等。2,若是轻伤以下,你们只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医药费等费用或要求将对方行政拘留,对方不用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那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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