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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去做临时工,请问临时工签劳动合同吗

曹** 江西-九江 劳动争议咨询 2017.05.29 15:19:06 2163人阅读

父母为我找了份临时工的工作,刚好我也不想在家做无业游民,这份工作只做一个月,听朋友说还要签署合同什么的,请问临时工签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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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签劳动合同吗:
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
  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临时工其实是很老的一个说法,其所针对的是固定工。在一九九四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之前,我们国家企业大多是国有企业,其用工制度是将员工招入单位后就一直在该单位工作,直至退休,这就是固定工。相对于固定工,单位为了临时工作需要,招聘的一些员工就是临时工。由于固定工要做到退休,所以待遇福利方面在单位经济状况允许的情况下通常较好;临时工是马上要走的,做不久的,所以待遇福利就相对较差。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出台则改变了在中国实施了几十年的传统用工制度,将劳动合同的概念推向了全国。之所以说其有如此的变革作用,是因为劳动合同制度改变了传统的在单位一做到底的旧观念。劳动合同提出一个合同期限的问题,使得劳动合同会面临终止。当劳动合同终止后,单位就可以当然地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了。
  在这样的制度下,就无所谓什么固定工、临时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近10年时,已经很少听到临时工的说法了,通常在一些国有企业及国有转制的企业还有。单位用工,只要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就应该视为是单位的正式员工,福利待遇按照合同约定、公司规章制度或者法律规定办理。
  二、临时工有无带薪年休假
  
(一)我们应该明确知道带薪年假是每一位劳动者均拥有的权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根据该条规定,带薪年假的适用范围包含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简单的说,就是每一位当前有工作的人,无论是企业的正式职工还是受雇于小吃店的服务员,只要曾连续工作1年以上,都应该享受带薪年假。
  
(二)享受带薪年假前必须有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时间,但是该工作时间不要求必须是在当前单位的工作时间。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根据这两个条款的规定,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享有享受带薪年假的资格。至于他所能享受的带薪年假的长短,则要根据他在当前单位本年度的工作时间来确定。我将以下面的案例进一步说明。假设小王自2008年7月份毕业时开始在公司上班,后于2009年9月1日跳槽到公司。问:小王应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在公司享受带薪年假?根据《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小王进入公司时,已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应当具备了开始享受带薪年假的资格。同时,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我们还可以计算出2009年小王在公司所能享受的带薪年假的天数。当年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22天,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22365)5天1.67天。由于0.67天不足1整天,因此他在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1天。

2017-05-29 15:20:06 回复

待业期间不计量交费年限。工龄,是指劳动者以薪水收入为全部生活资料或者主要生活来源的期间。劳动者待业期间,无参加工作,不是以自己薪水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不计量工龄,退休时自然也不计量视为交费年限。劳动部《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通常工龄系指工人员工以薪水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量通常工龄时,应包括本公司工龄在内。国务院《关于深化公司工人养老保险规则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公司工人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施办法之二(二)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公司和工人个人共有交纳。公司和工人个人共有交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称为“交费年限”。实行个人交费规则前,工人的持续工龄可视为交费年限。

可以的,只要你公司没给你交保险就可以领,但是能领的期限长短跟你缴保险年度有关系。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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