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上海市企业在职职工非因工死亡可以享受下列待遇: 1、丧葬补助费,标准为2个月本企业平均工资。 2、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标准按死亡职工在职时的原工资计发。其中:供养直系亲属1人的,为6个月;供养直系亲属2人的,为9个月;供养直系亲属3人或3人以上的,为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从2021年4月起,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50元;如为孤身一人的,可增加30%。从2006年7月开始,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4、死亡职工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中属于个人缴纳部分的余额,可一次性发给其经法定程序认定的继承人。
申办5条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参加上海市社保满7年、依法纳税、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另需依次轮侯,而且这个政策马上到期了,后期会改成评分制(目前不确定政策动向)
1、上海高中借读:上海市重点高中、区重点高中借读、转学;
2、上海高中学籍:若上海中考落榜未达到高中分数线,可获取高中学籍。
3、初中:小升初择校(进入上海重点初中名校)、上海初中转学借读。
4、小学:幼升小择校(进入上海重点小学名校)、上海小学转学借读。普陀总校区:上海普陀区长寿路393号12层近常德路(地铁七号线长寿路站7号出口上来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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