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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有人死亡赔偿怎么算

魏* 广西-河池 交通事故咨询 2021.04.17 13:14:48 307人阅读

交通事故有人死亡赔偿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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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2021-04-17 13:16:48 回复

先做工伤死亡认定,认定后可以主张赔偿。如需法律帮助请点击头像与我联系,微信电话同号。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出生的认定,我国民法通则采用了呼吸说,认为应以胎儿能够呼吸之时为出生时间。这个胎儿只要一出生下来,能够进行自主呼吸过,就证明其已经是一个人。就算小孩出生后,虽一直处于抢救过程中,但存在呼吸,这说明胎儿在出生之后是活体,符合呼吸说,胎儿在出生至死亡期间成为享有人格的民事主体。出生的胎儿因为其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侵权方主张死亡赔偿金等交通事故相关的赔偿。

您好,驾驶员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需要看交警划分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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