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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档案丢失怎么办?

尚* 湖北-荆门 婚姻家庭咨询 2021.04.17 12:47:41 372人阅读

离婚档案丢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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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你需要到社保问下具体办理退休的流程

现在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应当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工的,因为3月(含3月)之前没有缴费,按国家规定视同缴费年限,所以必须要有档案材料证明。建议到当地劳动部门查找招工录取通知书存根,到原工作单位查找历年职工花名册。持录取通知书、职工花名册、养老保险手册和保险卡,身份证,应当可以办理退休。  办理养老保险退休需要的材料:  
1、需要材料: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增发待遇资料及复印件、一寸相片二至三张、个人档案和养老金手册或关系接续卡。  
2、如果是单位职工办理退休,由单位经办人员在退休审核后5日以前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账号报待遇科,20日后通过银行代发上帐。  
3、个体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才办理退休审核通过后的次月20日后用缴费时开的存在直接领取养老金。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找不到档案的,可以尝试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证明。
可以参看《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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