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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去别人家要债,别人家里没有人我们打砸了他家里的物品,这个怎么处理?

ask****492 湖北-鄂州 债务纠纷咨询 2021.04.13 01:58:26 436人阅读

我们去别人家要债,别人家里没有人我们打砸了他家里的物品,这个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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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债务是必须需要偿还的,如果对方不偿还的话,您可以向法院起诉,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延迟债务偿还期间的利息。具体情况您可以跟我讲一讲,后续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继续与我沟通,可以通过我主页上的预留号码与我取得联系,我会在了解之后为您提出建议,解答疑惑。

2021-04-13 13:51: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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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9848条

是否对方后面是否报警?

2021-04-13 08:43:27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138388条

协商解决

2021-04-13 10:28:33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39210条

您好,对方有没有报警呢?暴力讨债是违法行为,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回您的合法财产。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和我们联系。

2021-04-13 09:53:18 回复

【法律意见】
构成毁坏公私财物罪,毁坏公私财物金额较大(一般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便达到立案标准)的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法律依据】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法律意见】
构成毁坏公私财物罪,毁坏公私财物金额较大(一般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便达到立案标准)的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法律依据】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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