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 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1、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都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 2、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的,人民应当受理; 3、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
撤诉需要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不要钱,不过之前交的诉讼费减半收取,律师费需要根据约定确定,一般来说,不退还,撤诉也是一种结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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